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聰明買基金2-金管會盯著 組合基金真的可投資

已更新:2019年6月29日



上回聰明買基金寫了組合基金,朋友立馬來問:「組合基金會重複收費,適合嗎?」

的確,這是必須注意的,投資怪像之多,以2015年全台灣最熱賣的金融商品─類全委保單,這種基金業者為保險公司特別發行「組合基金」才是重複收費的問題淵藪。

核心基金 費用率低於0.75%

這篇文章目的不在打類全委保單,聊起組合基金,主要係源自有次參加投信暨投顧公會慶祝公會成立30年、舉辦一場國際資產管理論壇,基金業者稱此會為年度大拜拜,各家基金業者紛紛將自己手上「明星」邀請來台灣,跟台北投資業者分享投資趨勢,聽了一整天,香港來的強積金富達專家悶悶的演講很催眠,但左下方這張圖卻讓我震奮起來。


這位專家建議,一檔可以做長久投資持有的基金,不論是目標基金或生命周期(這類型基金是北美地區因應退休需求而推出的投資工具)基金,要成為投資人核心資產,理想的費用率應控制在0.75%以下。

專家有說,我有在聽喔!雖然這個費用率比ETF高,但相較目前市面上債券基金也要1%,這個費用率仍是有相當吸引力的。腦筋馬上轉啊轉的,低費用率基金,扣除貨幣基金,目前在台灣只有組合基金吧!上公會網站,搜尋一下,果然目前投信發行的組合基金,的確有些費用率很具吸引力,雖然還沒有到0.75%以下,但費用率1%以下、長期績表現不俗者也有五、六檔的選擇

金管會透明化政策 組合基金不再背惡名

台灣組合基金約有新台幣1,362億元,占投信發行基金總管理規模不到6%。這類型基金一度是投信競相發行的類別,近來幾乎是消聲匿跡,一大關鍵就是組合基金有重複收取經理費的問題。

所謂組合基金,就是基金投資標的就是基金(子基金),而不是個別股票或債券,組合基金會跟投資人收取經理費和保管費,子基金本身也有經理費、保管和其他雜項支出的費用,惟這些費用以日計算,每天會計算在投資成本裡,每日公布的淨值就包括這些費用,不再額外向投資人收取,大家也都沒有特別再花時間和精神去留意這些費用的高低。這就是基金業者或專家批評的重複收費的關鍵,也就是俗話說:「魔鬼就藏細節裡。」

組合基金發行十多年來,金管會終於發現這些魔鬼,並在2014年8月27日發文給公會和相關基金業者,禁止組合基金投資自家子基金有重複收取經理費(請按此金管會公函),此公函的重點如下:

組合基金的子基金經理費─以投資自家基金為訴求(圖按下可放大觀看)


(一)投信發行組合型基金,如在公開說明書上明訂將投資集團子基金達七成以上者,應符合子基金不得收取經理費(ETF 除外)、不得因聘請海外顧問而增加投資人之負擔、及投信公司仍應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等條件,例如摩根總收益組合基金富達卓越領航全球組合基金聯博收益傘型之多元資產收益組合貝萊德亞美利加收益

組合基金的子基金經理費─不以投資自家基金為訴求(圖按下可放大觀看)


至於組合基金若是不以投資集團子基金為訴求者,如果有投資集團子基金,除 ETF 外,集團子基金之經理費應至少減半計收(即退還 5 成以上),且經理公司應出具聲明投資集團子基金不超過 7七成,例如富蘭克林華美新興趨勢傘型基金之天然資源組合基金德盛安聯四季回報債券組合基金

(二)投信事業募集發行組合型基金投資經理公司本身及集團之子基金不得收取申購或買回費。這部分資料,可從公會的基金費用率窺見這類型組合基金是否有額外跟客戶收取交易費用。

(三)組合型基金除應揭露被投資基金名稱、經理費費率及保管費費率等,並應於基金公開說明書及基金年度財務報告揭露基金本身及所投資之子基金的管理費最高限額及相關費用,且公開說明書封面應以顯著文字揭露「投資子基 金部份可能涉有重複收取經理費」。

(四)金管會不僅要求投信業者在公開的組合基金上務必要透明化,連全權委託投資案也要公開透明。凡全權委託投資業者運用委託投資資產擬投資於經理公司本身及集團子基金時,應於投資說明書中充分揭露該投資策略及說明全權委託投資業者或其集團可能另收取基金經理費,以利客戶暸解。

這篇文章和圖表,期望能夠解答許多人對組合基金的「負面印象」,最後也要再強調一下,投資人若敢買保險通路的「類全委保單裡的基金」,投信發行的組合基金透明度更高,還有金管會要求必須能重複收取經理費,連交易費和顧問費都一併列入要求,這種透明度高的投資工具,才是聰明投資人能夠列入名單的標的吧!(待續)

(重要聲明:本文純屬個人觀察,沒有任何勸誘投資或業者置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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