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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錯了?報導凸槌?數據有真相

已更新:2019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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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年前,投信暨投顧公會找基金業者去開會,商量高收益債券基金的問題。年後,聽說更嚴謹規定要出來了,市場就有不少耳語。到底是什麼規定,經濟日報在3月28日有獨家報導【高收債基金 列金檢重點】有眉目了。

但最令人好奇的,此次政府再度抓緊高收益債券基金的問題,據了解矛頭是指向境外基金總代理,某家被緊釘的業者是這一、兩年來狂銷境外高收益債券基金的投顧業者,但從新聞報導看來,竟是投信業者為標標靶。

媒體報導,金管會今年首度將投信基金投資高收益債券,列入金融檢查重點,尤其投信公司對消費者端,是否落實投資人簽署風險預告書規定、以及內部的風險控管機制執行情形等兩大項,以維護投資人權益

故事是這樣的…

這些文皺皺的字眼,到底在說些什麼呢?事情原委是這樣的,據了解,過去一、兩年來高收益債券基金在台灣大熱賣,有基金業者以銷售後收手續費基金(一般稱此為B類股),此級別基金,雖然一開始,投資人不收取高額手續費,但投資人必須持有四年以上,第一年贖回則必須線交後收手續費4%,持有第二年贖回則降為3%,持有第三年贖回是2%,持有第四年則仍有1%後收手續費,只有持滿四年才贖回才不會有手續費的問題。

儘管不少投資人持有高收益債券基金是為配息,投資年期偏長,買這種後收手續費,只要撐過一到四年,就沒有後收手續費的問題。偏偏過去一年來高收益債券市場盪動,不少投資人持有配息高收益債券基金,儘管總報酬可能差強人意,但若觀察淨值走勢,卻是每況愈下,若是持有澳幣或南非幣計價的高收益債券基金,儘管賺了利差,但匯率損失不小。

據瞭解,有投資人因投資失利要停損贖回,投資已失利,還要被銀行收取高額的後收手續費,遂一狀告到金管會。後面的戲碼,當然就是千篇一律,金管會責成投信暨投顧公會,公會找業者協商,業者自己研擬自律的方法,公會匯整意見,再將「自律」方案呈報給金管會。

有數據有真相

為什麼這文章標題直指「不是金管會管錯了,就是媒體報導凸捶了」,以數據來看,境外高收益債券基金的規模,一向遠遠超越投信發行的海外高收益債券基金,以境外高收益債券基金規模在2014年8月來到1.223兆美元,投信在台發行募集高收益債券金,挺多也只有2,207億元,境外是境內的4.5倍。


2010年以來台灣人持有HYBondFund.png

不是說境外高收益債券基金規模大,境內同類型基金就要「吃味」,因為投資人控訴的問題,不會發生在投信發行的高收益債基金,關鍵就在境內的這類型基金沒有「後收手續費」,儘管投信在台發行的此類基金有B類股,但此B類股是指配息級別。

當然啦,投信也不是沒有賣後收手續費的高收益債基金,只要有總代理境外基金者,不免也會有銷售這級別的高收益債券基金。以過去兩年來竄紅的路博邁NB高收益債券基金和ING(L)環球高收益基金就有各種不同級別和幣別的選項,前者遞延手續費就有B(4%)、E(3%)、C (2%)三類;後者後收手續費的級別不叫B,而是Y股、費率最高是3%。

截至2014年第四季底,NB高收益債券基金國人持有規模是17.7億美元,ING(L)環球高收益基金則有47億美元,由於國人持有比重達67%,已超過法定、必須下架,其總代理野村投信暫時無法再接受新資金;至於NB的國人持有比重僅16.62%,仍有長足發展空間。

金融業界不能說的密秘

路博邁不是這個市場裡唯一靠銷售後收手續費起家的,這種級別基金也曾被其他業者採用,為許多財富管理領導銀行創造佳績,為何這類基金好賣呢?答案很簡單,銀行的財富管理業務靠的是手續費收入,投資人申購B級別基金,看似銀行有損失,但合作基金業者會將延遲手續費,在合作目標達成後立即全數撥給銀行,等於銀行立即就賺到2-4%不等遞延手續費,未來每年還有1%的銷售費(分銷費)可賺。

銷售後收手續費級別基金為主力的境外基金公司,其每年自基金扣除的總費用是基金經理費、遞延手續費、分銷費和各種行政開支,相較本土投信的基金費用名目多,以分銷售為例,至少高出1~1.5個百分點,其所能提供給通路的銷售奬金,自然比投信高出一大截,這也是銀行等基金銷售通路,很自然向付得出高獎酬的境外基金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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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人一開始不必付手續費,理專容易說服客人、基金也好賣,銀行也不必為了手續費的折扣數與客戶傷感情,所以賣這類後收手續費的基金,銀行從基金公司先賺到遞延手續費,未來每年還有1%銷售(分銷)費(每日從淨值計算中扣除),若客戶提前贖回,若不懂得爭取權益,就白白被銀行扣了後收手續費。這就是存在基金業和銷售通路不能說的密秘,共生利益之所在。

投資人權益 自己看自己顧

多數的基金業者銷售這種級別基金,都很低調,有趣的是有些業者卻大打廣告、感謝夥伴(合作銀行通路),在經濟和工商等專業財經媒體上大打廣告強調「夥伴的成功」就是他們的「成就」,說得很隱晦,但懂得基金產業「眉角」的人不免心頭一驚。

共同基金重視的是信託義務(fiduciary duty),基金經理人和投資團隊要為投資人創造長期良好報酬,其關鍵就在投資績效和基金業者如何降低各項成本,為投資人儘量創造優質報酬。如今,基金業者重金砸通路,還打廣告讚美,無視投資人權益最大化,這也凸顯投資人慎選標的和往來金融機構的重要性。

看了統計,看了圖,也解構基金與通路的產銷鏈和利益之所在,到底金管會要徹底監督和金檢的是誰,答案是很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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